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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解古蘭經の格殺勿論?


古蘭經經常被斷章取義,其中經常被誤解的是第九章第五節: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,就在那裡殺戮他們。但內容應由第九章第一節經文開始,你會發現它提到一份有關麥加的多神教徒跟穆斯之間的和平條約。「(這是)一篇解除盟約的宣言,從真主及其使者傳示那些曾與你們締約的以物配主者。」(9:1)


麥加的多神教徒有四個月的時間思考有關信仰,才宣布戰爭。而在戰場上,真主告訴穆斯林在戰場上不要恐慌。「(以物配主者啊!)你們可以在地面上漫游四個月,你們須知自己不能逃避真主的譴責,(須知)真主是要凌辱不信道者的。」(9:2) 這節經文在戰場上引用。在這裡,Dr. Zakir Naik學者以美、越戰爭作為例子。假設美國總統或美軍將軍在戰爭期間告訴美國士兵:「你們在哪裡發現越南人,就在那裡殺了他們!」但如果今天我告訴你,美國總統說:「你們在哪裡發現越南人,就在那裡殺了他們吧!」而不說明背景,這樣讓他聽起來像個屠夫。


但是若果我引述背景後,表明他在戰爭期間說的,就變得非常合符邏輯,這是因為他試圖提昇戰場上的美軍士氣。 同樣地,在古蘭經中提到:「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,就在那裡殺戮他們。(9:5)」,是為了提昇穆斯林在戰鬥中士兵的士氣。真主告訴穆斯林士兵在戰鬥中不要懼怕,當你發現敵人就殺死他們。

 

而下一節正正反駁了那些以伊斯蘭教鼓吹暴力,暴行和流血事件的指控。它說:

「以物配主者當中如果有人求你保護,你應當保護他,直到他聽到真主的言語,然後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。這是因為他們是無知的民眾。」(9:6) 一切讚頌全歸真主!古蘭經不僅說,當一個以物配主者(=敵方)在戰鬥中尋求庇護時,穆斯林應准予避難,還要為他護送到安全的地方。在目前的國際外交關係之下,即使是個善良、酷愛和平的軍隊將軍,在戰鬥中或許會讓敵方士兵獲得自由。但他總不會告訴他的士兵說:「如果敵人的士兵在戰鬥中要和平,不僅讓他們自由,而且還護送他們到一個地方安全」吧!這正是真主在尊貴的古蘭經中提倡並促進世界和平

 

整段古蘭經中文譯本如下:(這是)一篇解除盟約的宣言,從真主及其使者傳示那些曾與你們締約的以物配主者。(1)(以物配主者啊!)你們可以在地面上漫游四個月,你們須知自己不能逃避真主的譴責,(須知)真主是要凌辱不信道者的。(2)(這是)從真主及其使者在大朝之日傳示眾人的通告:真主及其使者對於以物配主者是無干的。如果你們悔過,那對於你們是更好的,如果你們背離,那末,須知你們不能逃避真主的譴責。你以痛苦的刑罰向不信道者報喜吧。(3)但以物配主的人們中曾與你們締結盟約,而沒有任何違背,也沒有資助任何敵人者,你們應當遵守與他們締結的盟約,直至滿期。真主確是喜愛敬畏者的。(4)當禁月逝去的時候,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,就在那裡殺戮他們,俘虜他們,圍攻他們,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。如果他們悔過自新,謹守拜功,完納天課,你們就放走他們。真主確是至赦的,確是至慈的。(5)以物配主者當中如果有人求你保護,你應當保護他,直到他聽到真主的言語,然後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。這是因為他們是無知的民眾。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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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08/2017-14/10/2017
@愛群清真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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